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及浙江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精神,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与浙江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工作统筹开展、一体推进。现将相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树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龄满5年的一线在职教学教师,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选,副司局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一般不推荐。
4.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浙江省)最美人物、浙江省杰出教师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5.近3年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
(二)推荐全国“最美教师”要求
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工作实绩突出,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以及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特殊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三)推荐浙江省“最美教师”要求
长期坚守教育一线,默默耕耘,育人成效显著;或投身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参与援疆援藏援青援川对口支援或省内“希望之光”帮扶项目,帮扶成效显著。具有强烈的教育改革意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突出,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选树在潜心育人、技术技能育人、传统文化传承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学校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选同时参与全国“最美教师”和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人选应能够代表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二)推选事迹应适合公开报道,涉科技、军工等领域的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核。
(三)请拟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推荐人选材料,务必于3月18日17:00前,将《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2)和《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给康冬丽钉钉,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也请申报人预先准备详细事迹材料(附件3)和附件1要求的电子照片及视频材料,如被学校推荐,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人事部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