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公出国(境)系统外汇预算、借款购汇以及归国核销操作说明
一、流程概述
1、进入教师因公出国(境)系统,在备案界面找到相应记录,点击“外汇预算”进入。(参见下方:图 1
2、如有需要,可新增或修改出国(境)计划所填写的经费项目,如果新增了其他负责人的经费项目,在后面提交后,需要该项目负责人在备案界面审核这条记录。(参见下方:图 2
3、填写各项外汇预算费用,包括日标准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月包干费用、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共四类,然后点击提交。(参见下方:图 3
4、提交外汇预算后,先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如果新增了经费项目),然后经计财处审核通过后,因考虑到汇率变动,请各位老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借款单、批件复印件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再往中国银行宁大支行购汇。(参见下方:图 4
5、回国后,在出国(境)系统,找到那条备案记录,点击“归国核销”进入填写各项开支用汇明细,按界面提示填写金额、上传发票(住宿费等费用无需上传)。(参见下方:图 5
6、由国际处(或港澳台办)和计财处先后审核外汇开支明细,若涉及退汇或补购汇,请老师在外汇核销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状态为“核销待提交银行水单”),携带借款单(只有补购汇才需要,补购汇因考虑到汇率变动,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和借购汇时银行返回的《用汇审核表》(退汇和补购汇都需要),到计财处办理,然后前往银行换汇。(参见下方:图 6
7、请各位老师在银行办理退汇或补购汇手续后,及时在出国(境)系统里上传银行返回的借购汇、退汇和补购汇时涉及到的银行水单,同时填写所有银行水单上涉及外币的汇率,并提交。(参见下方:图 7
8、提交的银行水单和汇率,在计财处审核完毕后,各位老师可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报销。(参见下方:图 8
注:
(1)借购汇:出访前,请老师填写借款单后,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然后到银行购汇。
(2)退汇:出访结束后,如果某种外币的借购汇金额超过实际开支金额,请老师在系统外汇核销审核通过后,携带借购汇时银行返回的《用汇审核表》,到计财处办理,然后到银行退汇。
(3)补购汇:出访结束后,如果某种外币的实际开支金额超过借购汇金额,请老师在系统外汇核销审核通过后,填写借款单,并携带借购汇时银行返回的《用汇审核表》,到计财处办理,然后到银行购汇。
二、系统操作部分图示
进入备案界面点击“外汇预算”

图 1
新增或修改经费项目

图 2

图 2
填写各类外汇预算费用

图 3

图 3

图 3

图 3

图 3
补充说明:填写出访信息必须与出国批件内容一致。
外汇预算审核通过

图 4
归国核销填写开支明细

图 5

图 5

图 5
外汇开支明细审核通过

图 6
可以点击“上传银行水单”,进入详情页面查看退汇或补购汇信息。

图 6

图 6
上传银行水单、填写汇率

图 7

图 7

图 7
审核完毕,打印《决算表》

图 8

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