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请注意:
医学部“同等学力申硕”管理文件汇编(2026年5月版),已更新。
1.《宁波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收费与退费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有更新;
2. 补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3、6、9、12月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以后每年学位授予批次有4批,其中6月为自提交环节开始的常规批次(只有6月批次可申请毕业答辩),3月、9月和12月为仅学位授予的小批次。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