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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硕导申请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2026-03-04  
 

各直属附属医院、学位点、学术型硕导: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医政字〔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学科保障指标、竞争指标、奖励指标进行申报,本次指标申请采用医学部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学位点、学术型硕导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6年学术型硕导资格的医学部校内导师及各直属附属医院导师,含2025年评定的硕导及2026年待评定的硕导(指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学术型硕导聘任条件,即将参加2026年学术型硕导资格评定的人员)。

二、 指标类别及申请原则

    年度学硕招生指标申报上限:高级职称导师2名,中级职称导师1名。

(一)学科保障指标

1.普通指标。该指标人选由各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按“办法”要求在指标限额内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详见表1,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部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该指标可与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兼报,请学位点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及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为新引进的高级别人才专项指标(指标类型详见附件1文件),名单及名额详见表1,如有增加,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另行核定。该指标定向投放,请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在“医学部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可与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兼报。

(二)竞争指标

个人竞争指标总数待定,本次申报将按导师个人业绩赋分值进行排序,赋分排序规则:导师的业绩赋分分为科研项目赋分和科研成果赋分,先按科研项目赋分从高到低排序,如遇同分,再按其他科研成果赋分从高到低排序。待2026年准确的招生计划数下达后根据排名顺序确定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名单。该指标由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个人竞争指标”。

(三)奖励指标

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在“奖励指标”栏目进行勾选,该指标可与其他指标兼报,但纳入年度招生指标上限范畴。

      表1  医学部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序号

指标类别

一级学科

指标数(名)

1

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

临床医学

2

2

基础医学

2

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

4

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

基础医学(王青青)

1

5

基础医学(林允斌)

2

6

基础医学(方迪峰)

1

7

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

临床医学(贾伟)

2

8

临床医学(陈夏)

1

9

个人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

基础医学

约24

10

临床医学

约37

1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约12

备注:1.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在医学部文件规定的人数限额内申报核定;2.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按医学部文件规定核算,基地如有其他导师申报,需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报医学部人事部门审核,如有增加,另行核定;3.个人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按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基础医学30名、临床医学42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4名)进行预估,最终指标数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核定。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请在“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线上填报,可从医学部官网首页的“信息门户系统”登录,亦可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47.100.28.23/CMS/,账号为姓名全拼,如需重置密码或开通新账号,学部内导师请联系赵晶,各基地导师请联系各单位科教部门管理人员。

1.2026年3月20日前:①导师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因系统具有赋分功能,“人才服务”、“科研管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模块中相关可以获得赋分的个人信息请务必要先完善,否则可能出现赋分错误。因附件1文件修订,涉及科研成果A3-A5、A12-A17条款内容或赋分有调整,请修改系统中上述成果的基本信息后再填报申请,否则会出现赋分错误。②完成“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填报。按以下路径登录: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研究生教育——导师资格申请——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完成填报并下载“导师学硕招生指标申请表”,务必对照“办法”规定仔细核对“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和赋分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撤回修改。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2026年4月10日前:相关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各基地管理员进入“导师资格审核”栏目,点击每位申报人信息栏末尾的“在线审核”键,完成相关招生指标申请的初审工作。

3.2026年4月底前:医学部完成系统审核。期间,对有问题的申请将做退回处理,基地导师的申请由各教学基地落实申请的退改和复审工作。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提示内容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现已实现跟微信公众号“宁波大学医学部服务号”的绑定,各类申请审核进程可以通过登录该微信服务号查看,如收到“退回修改”的信息,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正信息并重新提交申请,查看消息需要先绑定账号,服务号账号绑定流程详见附件3)

4.2026年5月:根据学校下拨2026年学硕招生计划数确定具有2026年学硕招生指标名单并在医学部网站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招生专业方向,须具备该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6年待评定硕导)。2026年待评定硕导参与指标预申报,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评定结果决定是否获得指标。

2.导师在2026年9月及以后本人如为硕士、博士在读状态,则该导师不得申请招生指标,其他因学位论文抽检、教学事故等各种原因停招研究生的导师亦不得申请招生指标。

3.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①原已录入系统的论文分区按录入时核定的分区认定,新录入系统的SCI论文分区有佐证的,按佐证认定,无佐证的则按照最新的中科院分区升级版大类分区核定,论文级别认定详见附件4“常用期刊目录”;

②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项目级别认定参考附件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级别认定办法(修订)》;

③编号为A1-A13的科研成果要求近三年获得,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A14-A17的指导研究生业绩和C1-C3、C7-C8的奖励指标条件要求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获得(以上均以发文或发表时间认定);

④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或排序按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折算(系统中请准确填报作者排名、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作者人数及排序);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顶刊及子刊除外),请老师仔细阅读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在论文基础信息填报时准确填写论文信息,以保证系统赋分的准确性;

⑤横向项目不包含临床试验类项目;纵向项目不包含人才项目、集体平台类项目、重点学科或专科等团队项目;

⑥系统填报的业绩或成果,均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佐证扫描件:SCI论文提交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论文全文;项目提交立项书,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或各基地财务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须提交经费到账佐证;其他成果需提交证书、发文或通知截图等相关佐证。

4.医学部院内导师提交的申请由医学部完成审核;各教学基地导师提交的申请主要由所属基地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医学部随机抽查的方式予以复核,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基地导师赋分有误,将先退回基地管理部门重审,再由基地退回给申报人,申报人重新提交后将经由基地复审后提交至医学部审核。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导师个人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再受理。请各基地管理部门务必仔细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如该单位管理部门已审核通过的材料被医学部退回3人次及以上,该单位所有的申报记录将被集中退回,由基地管理部门全部重新审核,如再次提交仍有3人次及以上被退回,将酌情核减该单位学硕招生指标,核减数将随退回次数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5.最终申报结果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成功提交为准,超时或因其他主观原因造成的系统提交失败或未提交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0574-87609593。


附件1.《宁波大学医学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医政字〔2026〕2号)

附件2.医学部硕士招生指标申请信息门户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宁波大学医学部服务号账号绑定操作指南

附件4.常用期刊目录

附件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级别认定办法(修订)》


宁波大学医学部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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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发布时间:2026-03-04

各直属附属医院、学位点、学术型硕导: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医政字〔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学科保障指标、竞争指标、奖励指标进行申报,本次指标申请采用医学部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学位点、学术型硕导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6年学术型硕导资格的医学部校内导师及各直属附属医院导师,含2025年评定的硕导及2026年待评定的硕导(指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学术型硕导聘任条件,即将参加2026年学术型硕导资格评定的人员)。

二、 指标类别及申请原则

    年度学硕招生指标申报上限:高级职称导师2名,中级职称导师1名。

(一)学科保障指标

1.普通指标。该指标人选由各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按“办法”要求在指标限额内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详见表1,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部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该指标可与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兼报,请学位点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及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为新引进的高级别人才专项指标(指标类型详见附件1文件),名单及名额详见表1,如有增加,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另行核定。该指标定向投放,请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在“医学部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可与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兼报。

(二)竞争指标

个人竞争指标总数待定,本次申报将按导师个人业绩赋分值进行排序,赋分排序规则:导师的业绩赋分分为科研项目赋分和科研成果赋分,先按科研项目赋分从高到低排序,如遇同分,再按其他科研成果赋分从高到低排序。待2026年准确的招生计划数下达后根据排名顺序确定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名单。该指标由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个人竞争指标”。

(三)奖励指标

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在“奖励指标”栏目进行勾选,该指标可与其他指标兼报,但纳入年度招生指标上限范畴。

      表1  医学部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序号

指标类别

一级学科

指标数(名)

1

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

临床医学

2

2

基础医学

2

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

4

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

基础医学(王青青)

1

5

基础医学(林允斌)

2

6

基础医学(方迪峰)

1

7

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

临床医学(贾伟)

2

8

临床医学(陈夏)

1

9

个人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

基础医学

约24

10

临床医学

约37

1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约12

备注:1.学科保障指标——普通指标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在医学部文件规定的人数限额内申报核定;2.学科保障指标——引进人员指标按医学部文件规定核算,基地如有其他导师申报,需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报医学部人事部门审核,如有增加,另行核定;3.个人竞争指标和奖励指标按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基础医学30名、临床医学42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4名)进行预估,最终指标数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核定。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请在“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线上填报,可从医学部官网首页的“信息门户系统”登录,亦可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47.100.28.23/CMS/,账号为姓名全拼,如需重置密码或开通新账号,学部内导师请联系赵晶,各基地导师请联系各单位科教部门管理人员。

1.2026年3月20日前:①导师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因系统具有赋分功能,“人才服务”、“科研管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模块中相关可以获得赋分的个人信息请务必要先完善,否则可能出现赋分错误。因附件1文件修订,涉及科研成果A3-A5、A12-A17条款内容或赋分有调整,请修改系统中上述成果的基本信息后再填报申请,否则会出现赋分错误。②完成“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填报。按以下路径登录: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研究生教育——导师资格申请——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完成填报并下载“导师学硕招生指标申请表”,务必对照“办法”规定仔细核对“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和赋分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撤回修改。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2026年4月10日前:相关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各基地管理员进入“导师资格审核”栏目,点击每位申报人信息栏末尾的“在线审核”键,完成相关招生指标申请的初审工作。

3.2026年4月底前:医学部完成系统审核。期间,对有问题的申请将做退回处理,基地导师的申请由各教学基地落实申请的退改和复审工作。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提示内容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医学部信息门户系统现已实现跟微信公众号“宁波大学医学部服务号”的绑定,各类申请审核进程可以通过登录该微信服务号查看,如收到“退回修改”的信息,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正信息并重新提交申请,查看消息需要先绑定账号,服务号账号绑定流程详见附件3)

4.2026年5月:根据学校下拨2026年学硕招生计划数确定具有2026年学硕招生指标名单并在医学部网站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招生专业方向,须具备该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6年待评定硕导)。2026年待评定硕导参与指标预申报,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评定结果决定是否获得指标。

2.导师在2026年9月及以后本人如为硕士、博士在读状态,则该导师不得申请招生指标,其他因学位论文抽检、教学事故等各种原因停招研究生的导师亦不得申请招生指标。

3.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①原已录入系统的论文分区按录入时核定的分区认定,新录入系统的SCI论文分区有佐证的,按佐证认定,无佐证的则按照最新的中科院分区升级版大类分区核定,论文级别认定详见附件4“常用期刊目录”;

②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项目级别认定参考附件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级别认定办法(修订)》;

③编号为A1-A13的科研成果要求近三年获得,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A14-A17的指导研究生业绩和C1-C3、C7-C8的奖励指标条件要求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获得(以上均以发文或发表时间认定);

④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或排序按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折算(系统中请准确填报作者排名、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作者人数及排序);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顶刊及子刊除外),请老师仔细阅读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在论文基础信息填报时准确填写论文信息,以保证系统赋分的准确性;

⑤横向项目不包含临床试验类项目;纵向项目不包含人才项目、集体平台类项目、重点学科或专科等团队项目;

⑥系统填报的业绩或成果,均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佐证扫描件:SCI论文提交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论文全文;项目提交立项书,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或各基地财务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须提交经费到账佐证;其他成果需提交证书、发文或通知截图等相关佐证。

4.医学部院内导师提交的申请由医学部完成审核;各教学基地导师提交的申请主要由所属基地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医学部随机抽查的方式予以复核,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基地导师赋分有误,将先退回基地管理部门重审,再由基地退回给申报人,申报人重新提交后将经由基地复审后提交至医学部审核。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导师个人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再受理。请各基地管理部门务必仔细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如该单位管理部门已审核通过的材料被医学部退回3人次及以上,该单位所有的申报记录将被集中退回,由基地管理部门全部重新审核,如再次提交仍有3人次及以上被退回,将酌情核减该单位学硕招生指标,核减数将随退回次数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5.最终申报结果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成功提交为准,超时或因其他主观原因造成的系统提交失败或未提交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0574-87609593。


附件1.《宁波大学医学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医政字〔2026〕2号)

附件2.医学部硕士招生指标申请信息门户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宁波大学医学部服务号账号绑定操作指南

附件4.常用期刊目录

附件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级别认定办法(修订)》


宁波大学医学部

2026年3月4日


附件: 1-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医学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的通知(医政字〔2026〕2号).pdf 2-医学部硕士招生指标申请信息门户系统操作指南.docx 3-宁波大学医学部微信服务号账号绑定操作指南.docx 4-常用期刊目录.zip 5-《宁波大学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级别认定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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