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4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SHAH SAMAY DEVESH(学号F24601260)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微生物学期末考试中携带手机,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宁波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考试违纪的,根据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学生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学生认错态度诚恳,经学部复核,决定给予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医学部服务与发展部提出申诉。
请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行为准则。
联系人: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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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学生服务与发展部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