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办法和通知,2026-2027学年医学部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王宽诚幸福基金、绣山清寒奖助基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体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评定
学部今年名额为9名,资助金额为每生6000元人民币,具体参见《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王宽诚幸福基金”评定
学部今年名额为3名,其中老生2名,2026级新生1名。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人民币,连续资助3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已受资助对象,学部将对其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今年继续资助,如果出现与文件规定条件不相符的情况,则取消或暂停资助。2026级新生须参加评审,具体条件请参见《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实施细则》。
(三)“绣山清寒奖助基金”评定
学部今年名额为3名,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人民币。评定条件为:(1)家境清寒,生活简朴,列入本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2026-2027学年建档);(2)评定基本条件为成绩或综合排名前30%。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报
研究生个人依据相关文件,本人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申请表》、《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助基金申请表》,并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9日15:00前交到至真小楼308郑家豪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jiahao@nbu.edu.cn(各类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2.学部审核
由学部学生服务与发展部组织评审材料复审,无误后提交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生在“研究生荣誉资助”系统自主申请。
3.学部公示
由学部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且无异议后,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名单于学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部系统审批,而后提交学校审批。
注:各类助学金申请表和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396679132
医学部学生服务与发展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