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生宿舍既是大家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与卫生环境直接关系到每位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洁净、整齐、温馨”的生活环境,经医学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体学生宿舍范围内开展安全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2026 年4 月22 日至4 月30 日
(二)范围:校内及校外所有医学部学生宿舍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采取“学生自查、学部联合普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学生自查阶段(4 月22 日—4 月23 日):全体同学、寝室网格长需对照检查内容,以宿舍为单位进行彻底自查自纠,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要立即整改。
2. 学部联合普查阶段(4 月24 日—4 月27 日):各班级生活委员、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导师、学部领导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学部校内学生宿舍进行全覆盖检查,校外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对于宿舍卫生不合格、使用违禁电器、电器使用不规范(人走电不断)等情况将给予严肃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登记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在学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 学校抽查阶段(4 月28 日—4 月30 日):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对于本阶段检查出现的情况,将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实行“安全隐患”与“环境卫生”双项并重,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与用电规范
1.违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制冰机等违规电器或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严禁携带各类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宿舍内充电。
2.用电行为: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插线板串联、悬挂或放置在床铺上;
(2)禁止使用无“3C”认证的劣质插排、充电宝及充电器;
(3)必须做到“人走断电”,手机、电脑等充电设备不得长期处于通电状态。
3.火源管理: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焚烧杂物)。
(二)卫生与环境整治
1.室内打扫清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含阳台、寝室门口);
2.桌面、台面物品放置简洁、整齐;
3.衣物、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床铺整洁、被子叠方正、床帷需打开;
5.窗门墙角无积灰、蛛网;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主要针对室内卫生间和盥洗区卫生);
7.不从事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养宠物,存放酒精、汽油、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等),不使用违禁电器。
宁波大学医学部
2026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