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在甬高校服务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启动校内项目摸排申报。有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突出服务宁波现代化产业重点企业。紧密对接宁波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大优强”、高新技术企业等,择优遴选一批代表性强、显示度高、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项目。要依托“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模式,建好用好“四题一评”工作机制,协同开展产学研攻关、联合承接国家重大战略、急需人才共引与产业人才共育、创新成果源头供给和应用转化等重点工作,彰显服务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际贡献。
2.强化学科专业支撑。系统梳理与宁波“161”重点学科专业体系紧密关联的细分产业链合作事项,做到应填尽填。
3.突出对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积极探索杭甬、沪甬跨域协同等合作新机制,坚持自主实施一批、联合共建一批、向上争创一批,聚力培育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及标志性成果,在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主动作为。
4.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所填项目须为已在实施过程中或已明确合作意向且具备推进路径的实质性项目,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二、报送要求
1.请各位老师对照《在甬高校服务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清单》(附件 1)和《在甬高校服务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项目清单》(附件 2)要求,逐项填报。附件1中所填项目合作企业为在甬企业,附件2中合作单位(包括合作高校或合作企业)为注册在宁波以外的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除宁波外)的单位。
附件1中已列明具体重点产业集群及其下辖细分赛道名称,设有重点产业集群细分领域相关理工农医类专业的二级单位,应就每个细分赛道至少填报 2 项校企合作项目;人文社科类专业可结合学科优势,在历史经典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
3.纳入宁波“161”重点学科专业体系的,每个重点学科至少填报 2 项支撑项目(基础学科可减至 1 项),每个重点专业至少填报 1 项。同一专业同时满足多项数量要求的,按就高原则填报。具体学科专业“161”工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集项目将作为市级学科专业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合作对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填报。市教育局将择优遴选项目报送市委市政府,纳入我市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服务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储备改革项目。
四、报送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于 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医学部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陈 晨 87600275/chenchen4@nbu.edu.cn
医学部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王媛媛 663089/wangyuanyuan2@nbu.edu.cn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