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助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推动创新浙江由“破局起势”迈向“全面成势”,经研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人选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事迹、精神感人,能充分体现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具体条件如下:
(一)事迹厚重感人。长期扎根科研一线,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精神可追可及,适合公开宣传报道,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方面表现突出。原则上,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及其他不适宜选树的情形。
(三)社会影响广泛。长期在浙江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中认可度高,声誉良好,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具备一定新闻报道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原则上,已获得“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及我省“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四)时代特征鲜明。创新争先,自立自强,特别是近年来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类别
(一)科学研究类。主要包括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健康服务类。主要包括在服务人民生命健康中作出贡献身的科技工作者。
(四)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在推动科技惠民富农、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五)科学普及和其他类。主要包括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其他科技为民领域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校内推荐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限额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需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涉密内容需脱密)。学校将根据推荐材料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1人。
(二)申请人请于7月31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含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版等材料(Word版、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科技处联系人:孙仲春,667358
医学部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王媛媛 ,663089,邮箱:wangyuanyuan2@nbu.edu.cn。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