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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6-07-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139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立项指标和资助额度

本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评审,限额立项,立项指标数共38项(含图工委党建等专项),学校将以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比例来分配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立项指标。经费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类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为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2026年将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会党建研究课题纳入专项。

(二)申报要求

1.不设指南,自拟选题。重点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及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申报对象限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19817月1日之后出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6)同题或相似内容已申报了本年度厅市级及以上项目的;

7拟申报本年度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

8)已获批省属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学校高级别项目培育资助的,不得同题或以基本相同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

2.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论证评审活页》一式一份(附件2)。论证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学院/附属医院提交《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由学院/附属医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电子版活页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5.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9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6.各直属附属医院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合计限报3项,汇总表中请注明报送类别。

(四)其他

1.2026年度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详见附件4。

2.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材料必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告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审核通过,机关部门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后上传到学校。

二、结题和清理

2022年立项未完成的,将于20276月20日进行集中清理。请各项目组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好研究和结题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统一清理,并在科研信息系统记录备案。


社科处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liuchi@nb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耿志强

联系电话:87600845

邮箱:gengzhiqiang@nbu.cn


医学部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2312/663089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6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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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6-07-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139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立项指标和资助额度

本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评审,限额立项,立项指标数共38项(含图工委党建等专项),学校将以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比例来分配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立项指标。经费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类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为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2026年将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会党建研究课题纳入专项。

(二)申报要求

1.不设指南,自拟选题。重点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及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申报对象限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19817月1日之后出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6)同题或相似内容已申报了本年度厅市级及以上项目的;

7拟申报本年度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

8)已获批省属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学校高级别项目培育资助的,不得同题或以基本相同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

2.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论证评审活页》一式一份(附件2)。论证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学院/附属医院提交《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由学院/附属医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电子版活页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5.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9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6.各直属附属医院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合计限报3项,汇总表中请注明报送类别。

(四)其他

1.2026年度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详见附件4。

2.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材料必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告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审核通过,机关部门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后上传到学校。

二、结题和清理

2022年立项未完成的,将于20276月20日进行集中清理。请各项目组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好研究和结题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统一清理,并在科研信息系统记录备案。


社科处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liuchi@nb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耿志强

联系电话:87600845

邮箱:gengzhiqiang@nbu.cn


医学部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2312/663089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67月7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论证评审活页.doc 附件3: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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